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建筑工程 >> 工程完工后被认定为串标,该工程获得的利润怎么处理?
串通投标行为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与投标者相互勾结的行为。但是,工程完工后被认定为串标,该工程获得的利润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工程完工后发现串标怎么处理?
河北京张律师事务所姚树明律师解答:
首先要看什么类型的招标。投标无效是最简单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串通投标的责任】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两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版,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姚树明律师补充: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招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者额外补偿.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招标者为某一特定的投标者量身定做招标文件,排斥其他投标者。投标者之间窜通,内定最低价中标方,属“围标”。工程完工后发现串标,利润属于违法所得,应予没收,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是否没收,各地做法不一。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毕业于深圳大学经济系,河北大学法律系,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民商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刑法学博士 经济师职称,投资项目分析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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