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法律常识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律师医疗纠纷律师法律咨询医疗纠纷律师电话咨询医疗纠纷律师法律专题医疗纠纷精选文章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医疗纠纷 >> 医务人员拒绝政府部门或医院安排的新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医务人员拒绝政府部门或医院安排的新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