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法律常识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律师医疗纠纷律师法律咨询医疗纠纷律师电话咨询医疗纠纷律师法律专题医疗纠纷精选文章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医疗纠纷 >> 人民法院在疫情期间对延期开庭的具体规定有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