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疫情相关 >> 生产防疫产品的工厂由于响应政府要求优先生产防疫产品供应医院导致向其他普通采购方的供货订单无法如期交货的工厂及采购方解除合同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可以援用情势变更、公平原则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情势变更)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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