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婚,可以申请保全财产吗?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那么,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婚,可以申请保全财产吗?
网友咨询:我想起诉离婚,但是我却不知道我们到底有多少钱,我们没房产,只有些存款,都在他那。我们两地分居多年,他都是以各种名义花我的钱,他是标准的守财奴,所以我知道他有存款,但不知道具体数字。现在我要离婚,想拿到该属于我的那一部分,我可以要求法院冻结财产吗?他一旦知道我要离婚一定会转移财产,不论是多是少,我只想拿到我该得的那一部分。我应该怎么做?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王禹婷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如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的有转移财产的情况。
2、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之所以要提供担保,是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担保是为了保障被申请人的应有的合法权益。
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这个跟诉前财产保全不一样,是否提供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但是若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30%;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30%。
王禹婷律师解析:
保全裁定和起诉期限与保全的解除:
一、裁定期限: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起诉期限与保全的解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您的申请。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依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
一、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
因执行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受诉人民法院在申请费中返还给作出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
执业期间承办过各类民事、经济合同纠纷、房产买卖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人身侵权纠纷、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免于刑事处罚、缓刑、减刑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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