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建筑工程 >> 市政工程质量责任保险谁来承担,法律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等等,那么,市政工程质量责任保险谁来承担,法律有哪些规定?
网友咨询:市政工程一切险费用建设单位承担还是施工单位承担?
福建多助律师事务所林景华律师解答:
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规定:市政工程质量责任保险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一般由施工单位办理,费用由业主支付。
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归住建部管的)由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单位承担该项费用。对市政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整体责任进行相应的保障行为,保护我国的工程质量的安全。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林景华律师解析:
在施工工程开始之前,建立质量计划小组,在认真研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之上,预测施工中可能会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而编制切实可行的质量计划。
项目部必须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1条规定:施工现场必须有“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施工前准备工作做的好与坏,会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
施工阶段是整个工程质量的最主要的阶段,进而要求项目部必须执行以下施工程序: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工程涉及所有的问题,如: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资金使用、成本控制、应急问题处理,均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对上述问题提前做好相关的方案、措施,指导、教育、提高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督促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落实,检查施工情况,纠正工作中不足之处,将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境界。
在我国对工程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相关的市政工程在施工时,我国要求多这类建筑实施相应的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以保障我国的工程安全和相关人员安全,切实的落实我国对工程质量的保护原则和工程的保险原则,进行相应的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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