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单位行贿罪如何确定责任人,会怎么处罚?
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那么,单位行贿罪如何确定责任人,会怎么处罚?
网友咨询:我是一名公务员,听说有个兄弟单位一起讨好省级领导被查到了,请问单位行贿的主要责任人是谁?怎么认定和处罚?
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程岩律师解答:
在单位行贿犯罪中,并非所有的直接责任人员都负有同等的责任。这种犯罪虽然也是自然人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但它与传统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相比,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有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像共同犯罪的成员那样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而只能根据他们在单位行贿犯罪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分为主要和次要责任人员。
对于确定直接责任人员的主次,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职权的大小。职责权限越大,应负的责任也就越大。
(2)因果关系的形式。在因果关系链中,起支配作用的行为人负主要作用。
(3)所起作用的程度。主动出谋划策、积极实施者,所负担的责任相对要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程岩律师解析:
单位行贿犯罪的认定:
实践中适用本条时,要注意如果单位没有行贿的故意,而是因被勒索被迫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不能认定为单位行贿。另外,在追究单位行贿罪的刑事责任肘,应注意对因行贿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进而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 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人行贿的规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程岩律师,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执业以来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致力于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深深赢得了诸多委托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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