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上市融资 >> 船运输损害如何赔偿,赔偿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在各种运输过程当中,都会遇到货物毁损、灭失的情况。尤其以货物运输碰到的情况最多,如果出现这些情况,那么,船运输损害如何赔偿,赔偿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网友咨询:船运输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李修建律师解答:
赔偿方式如下:
1.恢复原状。恢复到原来的状况,是指加害人通过赔偿使受害人的财产或经济地位尽可能恢复到如果他没有遭受损害而本应具有的财产或经济地位。
2.全面赔偿。是指对致害人的侵权行为,不论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也不论行为人是否受刑事、行政制裁,均应根据财产损失的多少、精神损害大小,确定民事赔偿的范围。
范围如下:
1.货物装卸时发生的损失。
2.积载不当而致损。
3.短装短卸损失。
4.照料不当而致损。
5.货物水渍损失。
6.不合理绕航或变更航程导致的损失。
7.不按规定将货物装于甲板而致损。
8.其他不能免责的过失导致货物损失。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55条第1款,货物灭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计算;货物损坏的赔偿额,按照货物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货物的修复费用计算。
李修建律师解析:
承运人因过失违反处理承运货物应加以的注意时,对于承运货物的毁损、灭失应负责任。即使对于货物的迟到也应负责任,除非承运人能证明其在处理货物时已加以必要的注意及处置,才可免除其责任。
损害赔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明外,应以填补债权人所受损害及损失利益为限。
运送货物有丧失、毁损或迟到者,其损害赔偿额,应依其交付时目的地之价值计算。运费及其他费用因运送货物之丧失、毁损无须支付者,应由前项赔偿额中扣除。
运送货物的丧失、毁损或迟到,属承运人故意或重大事故所致者,如有其他损害,托运人得请求赔偿。
因迟到的损害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因其运送货物全部丧失可得请求的赔偿额。
根据海商法条文说明,货物的丧失、毁损或迟到,责任属于船公司时的赔偿金额为:
1、货物的毁损灭失时的最高赔偿额
托运人于装载前声明货物的性质、价值并记载于提单上的,一旦发生损害时,承运人应照价赔付,必须注意的是,托运人的声明不仅是货物的价值,同时也应包括货物的性质。仅有货物价值的声明,而无货物性质的声明,不能满足条件。除此之外,托运人的声明必须载于提单上。
凡装载前未声明其价值及性质的货物,其损害尚须视该船只所属国家的货运条例及其所签发提单的条款而定其赔偿金额。
2、迟到的损害赔偿金额,以其货物全部损失时可请求的赔偿额为最高限度。但货物迟到非船方所能控制的,船方不赔偿。
船运的货物发生损害,货物所有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承运方应该承担赔偿在责任,其实不然,承运方具有免责的一些情形,不是免责的情况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海商法,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包括以下四类:1.船舶所有人,包括船舶承租人和船舶经营人;2.救助人;3.船舶所有人和救助人对其行为、过失负有责任的人,这主要指的是船长、船员和其他受雇人员;4.对海事赔偿请求承担责任的责任保险人。
条件责任主体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享受责任限制。经证明,引起赔偿请求的损失是由于责任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责任人无权请求责任限制。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南京大学法学学士,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公司法律顾问,在公司法、合同法、建筑工程房地产及损害赔偿等民商领域、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方面经验丰富,有良好口碑。专业高效勤勉敬业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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