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借别人的车无证驾驶后果是什么,车主会承担什么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的责任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有些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并不是车主本人,而借车人造成事故,后果是什么,车主会承担什么责任?
网友咨询:借别人的车无证驾驶后果是什么?
山东惠强律师事务所徐加丽律师解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确规定,把车借给无证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车主明知朋友是无证驾驶还将车借给他使用,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除了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车主实行行政罚款,而且同时可以吊销车主的驾驶证。
如果是在得到车主同意情况下发生的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理。
如果未经车主或车辆管理人同意,擅自驾驶机动车上路的,罚款2000元以下,并可处拘留15天;对于造成事故的,由无证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无证驾驶人没有能力进行事故善后赔偿的,由存在保管不善过错的车主或管理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车主和管理单位可以另行向无证驾驶人追偿所受到的损失。
徐加丽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以上情形处罚。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认真严谨,尽职尽责。从事法律行业七年,未曾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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