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什么是法定赡养人?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现代社会女性的地位越来越高,男女平等的观念越来越强,重男轻女的思想也在慢慢的消失,但是养儿防老的观念仍然是存在的,尤其是在一些偏远的农村,觉得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导致女儿不再对父母进行赡养,那么实际上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网友咨询:父母房屋拆迁后,决定谁负责赡养他们两老就把房产落在谁的名下,现在他们跟姐姐一起生活,由姐姐赡养,那我还是二老的法定赡养人吗?
遂宁市射洪县洋溪法律服务所高明法律工作者解答: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高明法律工作者解析:
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根据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以下权利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1993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二十多年来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近1000件,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等各类民商事纠纷。现为洋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射洪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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