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医疗纠纷 >> 发生医疗纠纷没有证据,该怎么收集证据?
这几年,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案件逐渐增多。在很多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都有收集证据的意识,但是对于医疗证据怎么来收集更具有证明力?
网友咨询:发生医疗事故如何收集证据更有效?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曲彦宝律师解答:
医疗纠纷收集证据:1、门诊及住院病历。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6、死者尸体。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十六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
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
曲彦宝律师解析:
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意:
1、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还应注意运用各种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以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收集证据要严格遵照法定的程序,严禁刑事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3、还应当注意保护当事人(包括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各种合法权利。例如,对被害患者的隐私不能随便泄漏,以避免造成对其不应有的伤害。
作为医疗事故证据之一,病历的封存,必须是病人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的医政科或病案室直接要求封存病历。
1、如果是被授权人,应当持病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在复印件背后由病人亲笔写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是复印和封存委托人的某某时段在某某医院的住院病历)。
2、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亲属应持病人的死亡医学证明和身份证明,但更重要的户籍证明,证明申请人与病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医院才会接待。
3、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亲属委托他人复印和封存病历,除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持病人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医疗事故证据——病历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然后在封条上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并且将贴有封条的封存件的外封做一个复印件,由医院盖章确认。
喜打硬仗,爱解疑难;捕捉胜机,把握关键。功于刀笔,擅长文书。妙算未战,解危倒悬!担任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法律顾问组组长,长春净月某大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吉林长春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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