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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自动投案的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规定,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根据以上规定,一定能减刑。具体减刑的幅度根据自首提供的情形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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