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如何认定重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范围如何认定?
现实中,重大交通事故带来的伤亡情况会比较大,在遭遇重大交通事故后也要及时的处理,尽量给事故的当事人一个交代,让事故当事人可以拿到赔偿等等。那重大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范围如何?
网友咨询:
重大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范围如何?
赵亮律师解答: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定来进行确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
依刑法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赵亮律师补充:
重大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
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如果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没有住院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赵亮律师结语:当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是通过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来确定赔偿范围的,但是对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进行鉴定的机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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