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医疗纠纷 >> 与医院签订了和解协议是否还可以反悔?这个和解协议是否可以进行撤销?
医疗纠纷是生活中很常见的,而且大部分人会选择可进行调解,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这样大概会形成一个调解协议,那么这个调解协议是否可以解除,是要看法律规定的。
法妞网友咨询:
医疗纠纷和解后还可以反悔吗,医疗纠纷和解应
吴洁律师解答: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但是,如果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受损害一方可据此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和解协议。
吴洁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二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吴律师结语:实践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主要有:一是协议当事人一方利用对方情势紧迫、缺乏实际经验或者不知情、使之提出或接受了明显不利的条件;二是当事人一方不正当地利用其在经济地位、社会影响或人际关系上的优越条件,使对方接受或提出明显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三是因为第三方的不正当干涉,使双方当事人不得不达成显失公平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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