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军人离婚需要知道什么
我国军人的婚姻是受到法律特殊保护的,对于军人夫妻来说应如何办理离婚呢,军人如何提出离婚诉讼呢,对于军人离婚诉讼案件法院应如何管辖呢?
网友提问:
因为日常鸡毛蒜皮小事延伸出来的压力问题,要求离婚。
广东惠宏信律师事务所戴倩倩律师解答:
你好,协议离婚无法达成协议,法院诉讼离婚。
戴倩倩律师解析:
军人结婚的条件: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5条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包括三层意思:
一是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
二是必须是本人而不是父母或其他第三者的意愿。如果本人不同意,父母、亲友等其他人不得违反本人的意愿,代为做主强迫他人结婚。
三是必须是完全自愿,而不是有条件的勉强同意。法律规定结婚时,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有他人干涉,说明婚姻自主权不可侵犯。当然,第三人出于对当事人的关心和爱护,按法律和道德要求,可以提出建议,但该建议是否被采纳,则应由当事人决定,任何形式的强迫、包办,都是对当事人婚姻自主的非法干涉,是违背法律的行为。第二,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种法律明确规定的结婚最低年龄,称为法定年龄。必须明确的是,法定年龄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而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结婚的最佳年龄。同时,婚姻法在这一条还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这是一种提倡性的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晚婚晚育不仅对国家有利,对公民个人也是有益的。军人应当自觉响应国家号召,实行晚婚晚育。第三,根据婚姻法第7条的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例如精神病、性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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