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宿迁市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经济纠纷律师普法视频>> 录音遗嘱有效条件是什么

录音遗嘱有效条件是什么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录音遗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邓春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4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