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疫情相关 >> 疫情散播网络谣言,应承担何种后果?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如微信、微博、论坛等)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具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领域、公共人物等,也存在针对个人、企业的谣言。网络谣言具有传播速度快、蛊惑性强、真伪难辨的特点。
网友咨询:
疫情散播网络谣言,应承担何种后果?
律师解答: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补充:
对于随意散播疫情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中将对这种造谣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依照涉案的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对散布谣言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受到处罚的当事人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得拒不执行。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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