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小区树木折断压坏业主汽车,物业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不赔偿?
去年10月,尹某将车停在小区地面车位,附近的大树突然折断,致尹某的车辆和旁边另一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尹某认为事故系物业疏于管理引起,要求赔偿却被物业以“树木倾倒系不可抗力”拒绝。后起诉索赔维修费、误工费、车损费等2万元。法院审理后认定事故不属于不可抗力,判决物业赔偿损失9000元。
为何本案物业不能主张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所遭受到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因素主要包括如台风、地震、洪水、政府行为、社会公众行为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事发前后多日的天气与风力远达不到“恶劣”,不符合法律认定的“不可抗力”。
《民法典》第1257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作为小区树木管理人,对小区树木有管理、维护的义务,未举证树木日常养护证据,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所以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小区物业的职责是怎样的?
很多人都知道小区车辆进出、小区环境卫生以及安全等都是小区物业的职责,那么小区物业还有哪些其它方面的职责呢?
物业公司的职责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5、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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