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业交流 >> 成年子女能否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
网友咨询:
成年子女能否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律师解答:
不能。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应附加任何条件。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等权利。父母对个人财产享有充分的自主分配权,不管是出售还是赠与,子女无权干涉;成年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既不允许拒绝,也不允许附加条件,更不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父母对个人财产享有充分的自主分配权,不管是出售还是赠与,子女都无权干涉。
“百善孝为先”,中华民族有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文化,赡养父母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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