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冒名股东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大家知道作为公司里面的股东是可以享受很多的权益的,对于公司的决策方面可以进行参与。但是有些股东是属于挂名的,那么冒名股东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呢?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一、冒名股东的特征有什么?
冒名股东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股东,有别于普通股东、隐名股东、挂名股东、干股股东、空股股东,但与它们又存在相似之处,易引起混淆。冒名股东的主要特征如下:
客观:冒名者实际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并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权利并承担风险。但被冒名者既无出资之意,也无经营之实,而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文件等却将其列明为股东。
主观:被冒名者没有出资设立公司、参与经营管理、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的意思表示,也无与公司其他股东设立公司的合意,且根本不知情。这是冒名股东与隐名、挂名股东存在的重大区别,即被冒名者与冒名者之间根本没有合作或者借名之合意。
二、发现自己名字被冒用为股东怎么处理?
(1)通过工商部门直接解决。被冒名者向工商部门(在深圳市可拨打12315投诉)反映情况后,工商部门可以委托有关机关进行笔迹等文书鉴定,确认注册文件虚假事实后,由公司登记机关直接撤销公司登记或责成公司股东内部先自行处理冒名股东的股份问题,然后办理变更登记。
(2)通过法院诉讼途径间接解决。先由法院做出注册文件无效或类似文件无效的判决书,再请求工商部门依据法院判决书撤销公司登记,或做出相应变更。
(3)通过追究刑事责任的途径解决。在冒名股东案件中,往往伴有伪造、变造身份证,私刻印章伪造公司文件,伪造验资证明等行为,这些行为情节严重的,或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或构成伪造、变造身份证罪,或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有人冒用他人名义投资入股,成为公司股东,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被冒用名义的人如果并不知情,没有实际出资,其并不是公司的股东,也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反而是冒名股东,因为其违法操作,如果造成损失要向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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