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医疗纠纷 >> 医院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罪是作为医护人员一种职务上的犯罪,所指的大多数也不是技术上面的犯罪,医护人员对患者的疏忽是造成医疗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中有些情况也会被认定是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罪。那么医院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负责任:
(1)擅离职守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一、发生医疗事故的行踪处罚措施是什么?
1、一级、二级医疗事故。
(1)对责任程度为完全责任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应当给予责令暂停1年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2)对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应当给予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3)对责任程度为次要责任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应当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对责任程度为轻微责任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可以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三级、四级医疗事故。
(1)对责任程度为完全责任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应当给予责令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2)对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应当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对责任程度为轻微责任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可以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医疗事故一般是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以民事纠纷来进行办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医疗纠纷原因和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处理,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法的行为造成了损害的,就是需要由法院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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