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医疗纠纷 >> 使用他人医保卡看病买药违法吗
社会医疗保险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
网友咨询:
使用他人医保卡看病买药违法吗?
律师解答:
医保基金是个人就医时使用的基金,个人只有在参保期间才能使用医疗保险报销。医保参保人应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切勿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参保人应主动出示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配合医务人员的核验。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如果使用别人的医保卡看病,相当于冒用了他人的身份去获取医保待遇,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诈骗。一旦被发现,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律师补充:
为更好解决参保职工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多地近年陆续开通“家庭共济”。
家庭共济,是将职工医保个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视作一部分现金功能给家人用,参保人仍用自己的社保卡(或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个人账户共济家庭成员绑定成功后,被绑定人将可按规定使用发起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法律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
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服务,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进建议。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