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
网友咨询: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律师解答:
著作权主要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为: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为: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也就是说以上三种权利没有保护期的限制,为永久性权利。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自然人的作品的发表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律师补充:
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双方订立的出版合同的约定享有专有出版权。其他出版者未经许可不得出版同一作品,著作权人也不得将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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