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疫情相关 >>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需保障及物价情况,备受公众关注。而有些商家却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严重影响了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也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阻碍。那么,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1、捏造或者散布疫情扩散、防治方面的虚假信息,引发群众恐慌,进而推高价格预期的;
2、同时使用多种手段哄抬价格的;
3、哄抬价格行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的;
4、哄抬价格之外还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
5、疫情防控期间,有两次以上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
6、隐匿、毁损相关证据材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
7、拒不配合依法开展的价格监督检查的;
8、其他应当被认定为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哄抬物价行政处罚的特征是什么?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二、不按要求主动报告行踪,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政府部门要求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或者重点场所、接触过阳性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居民主动向所在社区或者单位报告情况,并积极配合做好医学调查工作。有的人认为自己虽然经过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场所,但是已经过去好几天了,身体也没有不适,为减少麻烦,隐瞒不报,此种行为同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义务,如因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上,在疫情爆发阶段,类似于口罩,消毒用品等这些确实也有过哄抬物价的不少案例,但即便商家哄抬物价,在这样的一个特殊阶段,可能很多日用品及必用品都根本就买不到,不过消费者不能因为买不到对商家哄抬物价的做法就不闻不问,完全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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