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疫情相关 >> 疫情期间,不配合核酸检测将承担法律责任!
近期,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近阶段,有关部门和媒体曝光了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未落实单位防疫措施、拒绝配合流调工作等不遵守防疫规定的行为。核酸检测是精准防控的有效手段,也是广大市民自我保护的一道防线。
网友咨询:
疫情期间,不配合核酸检测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员,如有抗拒、逃避、拒绝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行为,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此外,如果因伪造、编造核酸检测报告行为,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如果是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伪造、编造核酸检测报告,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律师补充:
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身体安全和健康负责。对逃避检查、强行冲闯卡口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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