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因为怀疑儿子不是亲生的,男子将10岁儿子告上法庭
李先生与妻子周女士结婚后育有一子,后两人离婚,孩子由周女士抚养,后来李先生听到了周围邻居的风言风语,便怀疑儿子非亲生,要求儿子与自己做亲子鉴定,但周女士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所以李先生就将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自己和儿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最终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其实父子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是完全没有必要通过法院判决的,因为如果说孩子是父亲亲生的话,那双方之间因血缘而建立起来的亲缘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来断绝的;如果孩子确实不是父亲亲生的,那么不用法院判决,父子之间就自然不存在亲子关系。
如果李先生想要求认定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是需要提供充分证据的,比如证明自己没有生育能力,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孩子与其他人有血缘关系;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自己的诉讼请求的话,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因为在民事诉讼中要求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需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如果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话,那么法院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
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应提供哪些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提供下列证据加以证明:
(1)当事人主张的法律事实,应当从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何时发生或怎样发生以及产生的原因等方面着手;
(2)当事人主张的程序上的事实,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3)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和民事权益争议的事实;
(4)能够作为定案根据的事实;
(5)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对于这种男方怀疑孩子非亲生的案件,如果说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话,那么男方是可以起诉要求女方返还抚养孩子期间支付的抚养费的。因为既然孩子不是亲生的,那么男方就对他没有抚养义务;既然没有抚养义务,那么因为把孩子当成亲生的而支持的抚养费对于男方来说就属于一种损失,既然是损失,男方当然有权向孩子的亲生母亲主张返还。
假如孩子真的不是李先生亲生的,他是否还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答案是不需要。因为既然孩子不是李先生亲生的,那么他对于孩子就没有抚养义务;而且这种被隐瞒把别人的孩子当自己的亲生子女来抚养的情况,他不会向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或者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一样形成抚养关系,这种情况的父母与非亲生的孩子之间是永远不会形成亲子关系的。所以如果孩子真的不是亲生的,李先生就没有必要继续支付抚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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