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私家车跑“滴滴”出了事故,保险公司给理赔吗
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如今,网约车已成为居民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之一,不少有车一族纷纷加入网约车“大军”。
网友咨询:
私家车跑“滴滴”出了事故,保险公司给理赔吗?
律师解答:
投保车辆的使用性质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种性质的车辆在使用频次、使用范围、所处环境等均存在不同,故而保险费率设置亦有显著区别。
如果私家车主在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擅自将车辆用于营运,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有证据证明其营运活动并未显著增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的除外。
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认定保险标的是否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保险标的用途的改变;
(二)保险标的使用范围的改变;
(三)保险标的所处环境的变化;
(四)保险标的因改装等原因引起的变化;
(五)保险标的使用人或者管理人的改变;
(六)危险程度增加持续的时间;
(七)其他可能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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