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材料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材料

2024年09月05日 法妞问答律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网友咨询: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由国家政府设立的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购买住房、解决住房问题。公积金存款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并受到法律的保护。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类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原因证明资料原件;缴存职工配偶提取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原件,父母(本人直系血亲)、子女提取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户口簿、亲属关系诚信声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交付房款凭证。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规划许可材料、支付建房款发票。购买拍卖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等。

  律师补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8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