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乘车不系安全带受伤,是否需要自担部分责任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乘车不系安全带受伤,是否需要自担部分责任

2024年08月11日 法妞问答律师

  安全带是运用在设备上的安全件,乘坐飞机等飞行器,或在高空作业与进行技艺表演时,为保障安全所用的带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系好安全带是很重要的,但是有些人不习惯系安全带,尤其是后排的乘客。

  网友咨询:

  乘车不系安全带受伤,是否需要自担部分责任?

  律师解答: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安全带就是生命带无论坐在前排后排都要系好,否则后果很可能是致命的。与前排相比,后排乘客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往往缺少防备,身体更容易受伤甚至被抛出车外,严重威胁自身和前排驾乘人的生命安全。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虽然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事故责任,但该行为增加了自身的危险,客观上也造成了损害结果的扩大,存在过错,应自担部分责任。

  律师补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无责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1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7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