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医疗纠纷 >> 患者术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医疗机构可以就此免责吗
近年来,医疗纠纷因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问题一直受到广泛关注,其热度居高不下,国家也陆续出台了很多相关法律法规。
网友咨询:
患者术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医疗机构可以就此免责吗?
律师解答:
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并不意味着医疗机构可以完全免除医疗损害的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手术前医师都要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术中或术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并列出一份写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的文书,让患者或家属签名同意,然后才能实施手术。手术知情同意书是现代医疗制度中医患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书。一般都有以下几项内容:①患者的基本情况;②术前诊断;③拟实施的手术方案;④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⑤医患双方签字。即使患者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如果医院或医务人员在手术中有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患者仍有权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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