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精神病人伤人的,谁来赔偿损失
精神病人是指各种外界的有害因素所导致的大脑功能紊乱,临床表现为精神活动异常的人。
网友咨询:
精神病人伤人的,谁来赔偿损失?
律师解答:
可以要求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赔偿。
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律师补充:
在刑事责任方面,需要根据精神病人的病情和行为能力来确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是弱势群体,全社会应对他们予以关爱。如果遭到精神病人伤人,受害人应当首先报警,并保留所有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凭证,精神病患者家属也应当依法履行好看护职责,避免让其一人独自外出,以免发生类似伤人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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