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保证人替债务人还款后应如何追偿
保证人,顾名思义,就是提供保证责任的人,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保证人既要承担责任或者义务,也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追偿权就是保证人的权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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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替债务人还款后应如何追偿?
律师解答: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法律赋予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追偿权。保证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对债务人求偿,其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开始计算。如果生效法律文书明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且明确保证人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的,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主债务人,无须另行起诉。
律师补充: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尚未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有权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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