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物业公司能否以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物业费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网友咨询:
物业公司能否以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物业费?
律师解答: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很多业主在日常生活当中是非常不愿意去交物业费的,而物业在对业主在催缴物业费得不到反馈后就会对业主进行停水停电。但是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因为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这么做的。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他们与业主之间签署了供水、供电合同,而物业公司与业主形成的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与业主、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各自独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只有出现业主逾期不交付水费、电费时,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经法定程序才有权终止供应水、电。否则,其他任何单位,包括物业公司都无权停水、断电。
律师补充:
如果有业主真的碰上物业停水电的这种违法行为的,可以动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业主可以去供水供电公司反映具体情况,要求他们恢复供水供电。业主还可以找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物业恢复供水供电。如果还是解决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给出判决,待判决书生效后,该判决书即产生强制执行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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