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挂靠车辆出事故,停运损失要赔吗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成为日常的出行工具。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网友咨询:
挂靠车辆出事故,停运损失要赔吗?
律师解答:
在交通运输行业以“挂靠”方式从事经营的现象极为普遍,车辆挂靠是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停运损失是指被侵权人用于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车辆,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时而产生的损失。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停运损失实际存在,且法律赋予了被侵权人向侵权人主张停运损失的权利。并非所有运营车辆主张的停运损失均能获得法院支持,只有依法运营且具备相关运营资质的车辆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才能获得法律保护。
律师补充: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