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一起打球,意外受伤,医疗费用谁来承担
打篮球,是很多年轻朋友首选的体育活动。但是打球作为较为激烈的运动,难免会有肢体碰撞,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不慎受伤了,应当由谁承担责任呢?
网友咨询:
一起打球,意外受伤,医疗费用谁来承担?
律师解答:
篮球属于具有高度身体对抗性的体育运动,有一定人身危险性,双方参与打篮球属于“自甘风险”行为。打球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情况属于参加者可以预见到的风险,但仍然自愿为此行为,并同意自行承担可能的后果。
“自甘风险”规则的适用是有边界的,即便受害人是自甘风险,“加害人”也不能一律认定不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在参与文体活动中致其他共同参与者受损害的,其是否担责要看其对损害的发生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果无过错或只是一般过错,无须承担责任;但如果对损害的扩大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承担责任。
另外,对于活动组织者而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补充:
自甘风险原则的适用领域多集中在体育竞技活动及具有危险性的娱乐休闲活动,以及其他具有一定风险的活动,比如球类、田径类、搏击类、冰雪类、骑马等运动。参与体育活动多少有一定的受伤风险,对此应该有充分的认知。一方面要遵守比赛的规则,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调整心态,做到以锻炼为主,这样既是保护他人也是保护自己。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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