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保险待遇能同时享受吗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保险待遇能同时享受吗?
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劳动者可进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侵权赔偿同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依法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确定为工伤之后,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赔偿。
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赔偿性质不同,二者既不能混用,也不能互相替代。因工伤保险金是用人单位而非侵权的第三人缴纳的,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不能免除接受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义务。
律师补充: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