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继子女有没有义务赡养继父母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网友咨询:
继子女有没有义务赡养继父母?
律师解答:
继父母、子女之间基于婚姻关系形成的拟制血亲虽然与自然血亲不同,但同样受法律保护。继子女是否要赡养他们主要看继父母是否与他们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的话,那继子女就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反之则没有。
继父母与继子女抚养教育关系的认定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继子女是否属于未成年;
2.是否提供经济帮助;
3.是否保证继子女能接受正常的教育;
4.抚养教育行为是否经过一定的期间。
父或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并已经独立生活,或者继子女与继父母虽然共同生活但未受其抚养教育,此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是姻亲关系,而非父母子女关系。
律师补充: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属于老年人,赡养人对老年人应该履行的义务包括经济方面的供养、生活方面的照顾。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赡养问题绝不仅仅局限于赡养费的给付,老年人更需要得到的是精神上的慰藉。我国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最主要是依靠家庭,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问候、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让老年人安度晚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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