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网友咨询: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律师解答:
有了离婚判决书不需要再去办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已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再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判决书是一方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判后下达的法律文书,而离婚证则是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两者只是离婚方式不同而已。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法院会将判决书副本送达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会将其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夫妻一方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在办理结婚登记、户籍登记等事宜时,可以使用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律师补充:
随着国与国交流的增多及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涉外婚姻越来越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否则,不予受理。
经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
(一)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二)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三)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四)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
(五)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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