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医疗纠纷 >> 哪些情形可以推断医疗机构有过错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可以推断医疗机构有过错
律师解答:
以下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律师补充:
但有下列情况不认定医院存在过错: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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