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借条上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借款如何确定?
自2017年起,曹某陆续向曾某借款,曾某分别通过转账或现金出借的方式完成交付。经结算,曹某于2018年8月27日出具一份《借条》交由曾某收执,载明:“本人曹某向曾某借到人民币大写:肆万壹仟元正。小写:¥4100元。”现曾某经催收借款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曹某还款41000元,曹某抗辩称仅实际收到借款4000元,利息100元,因写得太急写错了借条中的大写内容。
法院认为,曾某提供的《借条》从形式和内容上直接指向曹某向其借款的事实,曹某虽对曾某主张的借款数额存在争议,但亦确认部分借款事实,故本院予以认定曾某与曹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关于借款本金,《借条》中的借款金额存在大小写不一致的情况,本院认为根据通常书写习惯,大写金额字型复杂,书写时精力较为集中,相较于小写金额不易出现笔误,且本案中小写金额书写于大写金额后,应当认为是对大写金额的补充说明,故法院认定借款金额应以大写为准,借款本金应为41000元。
按照惯例,对于具体金额的认定,通常是按大写金额确定借款数额,这是因为,根据人们的通常习惯,在进行金钱交易时,一般均会书写大写金额,由于大写金额字形较复杂,书写时精力比较集中不容易出错,写错的概率是很低的,而小写金额容易被篡改,相比大写金额可靠性差很多。本案颜某自认其从事草编生意,需要十多万元的资金,结合本案借条中系小写部分为25000元,大写部分为贰拾伍万元整,且小写书写在前,大写书写在后的书写格局,应当认定书写在后的内容实为书写在前内容的补充。
由于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性强、周转方便等特点,很多人选择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资金融通。但近年来,因借条书写不规范或借条约定内容不明确等情况引发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导致借款金额、利率等难以认定。因此大家在书写借条时需谨慎,在借条中要载明双方约定的利率、借款期限、出借人及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书写形式规范、内容明确的借条,才能更好地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