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医疗纠纷 >> 医院抢救患者没救回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对于病情比较危急的患者,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要及时进行救治,如果援救及时,患者可能人生还的希望,而有些医务人员可能抢救不及时,造成患者死亡,那么,医院抢救患者没救回来,是否要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医院抢救患者没救回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一、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因医疗技术上的过错,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承担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三、规定了三种特别的免责事由:
1、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即使没有救活,也不承担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2、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3、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由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行为执行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间,最终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医院不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补充:
抢救无效死亡后医院处理过程,分别是:
1、将死者尸体送到太平间冰冻,便于保管及之后作医疗事故鉴定;
2、家属会申请作医疗事故鉴定,确认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人。或者是家属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提请诉讼后,司法部门负责作医疗事故鉴定;
3、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按照责任的区分来协商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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