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发现劳动者以虚假学历入职,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近年来,劳动者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在不断提高入职门槛,学历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网友咨询:
发现劳动者以虚假学历入职,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
虚假学历主要是指没有学历伪造学历、低学历伪造高学历、伪造特定专业学历等情形,其伪造的学历在学信网上查不到。在员工存在学历造假方面的行为时,要判断用人单位是否能合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要先根据该员工提交的学历信息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的相关度,以及劳动者是否有义务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还有是否会影响用人单位与该员工建立合同的决定。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诚信原则,提供虚假学历证书、个人履历等与订立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构成欺诈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用人单位在得知劳动者存在学历造假、虚报学历等问题后,没有和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相反仍然与其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此后就不能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者,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如果求职者的学历证仅系通过购买获得,则涉及治安违法。如果求职者的学历证件系其本人伪造,则涉嫌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轻微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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