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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经过认定后,可以得到减轻或从轻处罚,那么自动投案都能认定为自首吗,关于自动投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主动投案能够成立自首吗
律师解答:
主动投案不一定是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是成立自首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交代犯罪事实,听候处理。
自动投案包括三种基本情况:
(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3)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律师补充:
自首减刑多少?
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法律法规】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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