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将身份证借给客户开公司女子被限高,如何维权?
2009年,因经营需要,郭先生找到林先生协商借用其身份证办理股权登记。出于对“兄弟”的信任,林先生立马同意了郭先生的要求,直到2022年,林先生才发现公司尚未注销且存在异常,公司也不在原址经营。因被认定非正常户,超过60个月逾期未申报,违法程度严重,无奈之下,林先生不得已处理税务申报事宜并个人缴纳该笔罚款。于是林先生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原告林先生持有厦门某工贸公司30%股权,已经超过了全部股东表决权的百分之十,故其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厦门某工贸公司的股东会机制已失灵、无法就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足以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从公司经营情况看,现公司税务登记已注销、注册地已不再经营,且股东之间已无法取得联系,公司已根本无法实现经营目的,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失。综上,法院依法判决准许被告厦门某工贸公司解散。
居民身份证作为每个公民的基本信息证件,与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按照《刑法》、《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亲朋好友向自己借用银行卡、微信号、手机号的情况,但我们应当保持警惕,千万不要出借。将自己的个人账户借给被执行人使用,不仅可能会暴露个人秘密,如果被人利用个人信息开展违法活动的,还可能涉嫌帮助犯罪,受到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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