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离婚后能轮流抚养孩子吗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往往会成为焦点,有人为了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甘愿放弃所有财产,净身出户,也有人铤而走险,走上抢孩子、藏孩子的道路。那么,离婚后能否轮流抚养孩子?
网友咨询:
离婚后能轮流抚养孩子吗
律师解答:
子女可以由双方轮流抚养,但是不得损害子女的健康成长。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夫妻离婚后由谁抚养子女,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进行考量。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既需要充足的物质保障,也需要来自父母的精神关爱,两者缺一不可。司法实践中,目前对于离婚案件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方式仍以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单亲抚养模式为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父母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子女,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利于保护子女的权益;
(2)父母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对期限、交接的方式、入托入学、抚养费的承担等,均要作出合理详尽的安排;
(3)父母双方都必须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与条件,如身体状况、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思想品质等等。
律师补充:
不适宜轮流抚养的常见情况有:
1、子女幼小,如子女2周岁以下,需要母亲亲自抚育。
2、一方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照顾子女。
3、一方因职业特点,在时间上不能保证与子女共同生活。
4、一方离婚后,因居住暂时困难不能给子女提供必要的居住条件的。
5、因居住地距子女就学的学校较远,无便利的交通,轮流抚育确实造成子女上学困难的。
6、因一方品行差,如吸毒、嗜赌等,子女随其生活将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
7、其他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况。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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