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超过退休年龄上班途中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57岁的李某入职于某超市从事售货员工作,其在骑车上班过程中与一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后李某女儿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查,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某构成工伤。后超市不服便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维持后,超市仍不服,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并未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排除于条例适用范围,而且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答复均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本案的李某系农业户口,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虽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但其在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其应认定为工伤。被告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遂判决驳回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
任何依法劳动的劳动者的权益都应该得到有效维护。如今,不少企业都在用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有的地方已经规定可以为超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在这里我们也要向企业提个醒,在不能为他们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安全风险、劳动者健康状况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保险,这对于企业和员工都是一种很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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