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如果要创业的话,都是需要设立公司的,那么设立公司失败之后,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律师解答:
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登记 (备案) 申请书》。
2.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 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5.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 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