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建筑工程 >> 认定“违建”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网友咨询:
认定“违建”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对涉嫌构成违法建筑的,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立案查处。执法机构决定对涉嫌构成违法建筑的建筑立案后,应当对该建筑是否确认为违法建筑进行调查认定。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执法机构经调查认定涉案建筑构成违法建筑的,对建筑所有权人做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召开听证会。
律师补充:
违法建筑包括: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 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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