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离婚抚养费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那么,离婚不给抚养费可否强制执行?
网友咨询:
离婚抚养费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律师解答:
1、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2、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律师补充:
强制执行的办法是什么?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1)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2)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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