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父母是否可以轮流抚养子女
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是需要父母双方的陪伴,子女抚养不同于财产分割,这其中更多的是包含了为人父母对子女的爱,都希望可以陪伴子女成长。
网友咨询:
父母是否可以轮流抚养子女?
律师解答:
可以。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轮流抚养协议应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由父母双方自愿达成。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了一定的辨别能力和判决能力,是否愿意轮流,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律师补充: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 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探望权和抚养费支付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论父母是否享有探望权,其均享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不论父母是否支付抚养费,其均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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